日前,湖北省能源局印發(fā)《關于開展2020年光伏發(fā)電競爭配置前期工作的通知》透露,湖北省2020年國家補貼光伏發(fā)電項目競價方案與2019年基本相同,仍按照普通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2類(不含戶用分布式)開展競爭配置。投資企業(yè)前期工作需落實好項目場址,及時辦理項目備案手續(xù),并開展電力接入和消納論證以確保項目具備接入和消納的條件。
2019-11-19 09:25 瀏覽:
日前,湖北省能源局印發(fā)《關于開展2020年光伏發(fā)電競爭配置前期工作的通知》透露,湖北省2020年國家補貼光伏發(fā)電項目競價方案與2019年基本相同,仍按照普通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2類(不含戶用分布式)開展競爭配置。投資企業(yè)前期工作需落實好項目場址,及時辦理項目備案手續(xù),并開展電力接入和消納論證以確保項目具備接入和消納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