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荷蘭通過法律,決定到2030年逐步淘汰煤電,這是荷蘭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從1990年的水平減少49%的戰(zhàn)略的一部分。根據(jù)這項法律,鹿特丹附近的Maasvlakte 3煤電廠必須在2030年停運,或者使用其他非煤的替代燃料。這一電廠是德國能源公司Uniper投資,2016年剛剛投運,設計壽命40年,也就是說實際運行15年就將停運。Maasvlakte 3是荷蘭3個因氣候和能源政策變化而陷入困境的全新煤電廠之一,這些煤電廠的興建當初是前幾屆政府推動興建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對天然氣的依賴。
德國Uniper公司正在根據(jù)能源憲章條約(ECT)尋求10億歐元的賠償,這個條約于上世紀90年代簽署,旨在促進西方國家和前蘇聯(lián)和東歐國家之間的投資流動,以ECT這樣仲裁系統(tǒng),以阻止政府攫取私人資產。Uniper辯稱,荷蘭政策的改變,將其煤炭廠價值減半,等于沒收資產。Uniper于去年12月18日寫信給政府,尋求“友好解決”,如果沒有達成協(xié)議,將訴諸仲裁。在上周三舉行的Uniper年度股東大會上,首席執(zhí)行官Andreas Schierenbeck說:“我們保留法律上的可能性,以確保股東的利益。我們認為荷蘭以目前的形式逐步淘汰煤炭是不合適的“。
荷蘭政府以程序理由駁回了Uniper的索賠,認為Uniper總部在德國,而ETC不能用于解決歐盟內部的爭端。經濟和氣候部長埃里克·韋布斯(Eric Weibes)表示,十年的關閉過渡期已經是足夠的補償。
輿論認為,Uniper的索償是投資者保護法被用來抵制氣候變化行動的又一個典型例子。截至2018年6月,反煤電游說運動組織發(fā)現(xiàn),根據(jù)ECT的投資者與國家爭端解決方案,各國政府至少支付了512億美元,另有350億美元的未償索賠。相關法律行動的前景也會迫使各國政府淡化氣候政策。例如,在石油公司Vermilion威脅要起訴之后,法國政府已經軟化了一項法律草案,該法律將在2040年前結束在法國領土上的所有化石燃料勘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