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shù)貢r(shí)間12日晚,利比亞國家石油公司發(fā)布聲明稱,利比亞石油出口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再次暫停。聲明表示,由于隸屬利比亞國民軍的武裝力量再次封鎖油田,因此利比亞石油出口暫停。
10日,利比亞的石油出口在因遭遇封鎖而中斷了六個月后重新恢復(fù),但僅隔一日,隸屬利比亞國民軍的武裝力量便在11日再次封鎖了利比亞最大的油田沙拉拉油田以及最大的油港錫德拉港。利比亞國家石油公司在聲明中對這一行為表示公開譴責(zé),并稱是阿聯(lián)酋方面指示利比亞國民軍再次封鎖了油田。利比亞國家石油公司要求國民軍武裝盡快解除封鎖,同時(shí)呼吁聯(lián)合國安理會介入該問題。
利比亞國民軍方面11日表示,解除對油田及油港的封鎖需要建立在對石油出口收入進(jìn)行合理分配的基礎(chǔ)上,并提出了建立有國際監(jiān)管的透明機(jī)制、在第三國建立利比亞石油出口收入賬戶以及禁止將石油出口收入用于資助民兵組織及雇傭軍武裝等具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