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EGD-ZT211302
項目名稱:2021-2022年度用戶側儲能項目電池系統(tǒng)集成商、儲能變流器及升壓變流艙設備集成商建庫項目
采購需求:本項目為2021-2022年度用戶側儲能項目電池系統(tǒng)集成商、儲能變流器及升壓變流艙設備集成商建庫項目。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本項目共分以下 2 個包組:
包組號 包組名稱 中標人數(shù)量 交貨期
包組1 2021-2022年度用戶側儲能項目電池系統(tǒng)設備集成商建庫 3家 設備供貨周期以最終項目簽訂合同為準,最長交期不超過60個自然日
包組2 2021-2022年度用戶側儲能項目儲能變流器及升壓變流艙設備集成商建庫 3家
投標人須對包組內所有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包組內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同一投標人可以參與所有包組的投標,也可以只參與一個包組的投標,可兼投可兼中,投標人應對所報名包組內所有的標的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包組內部分內容進行投標。具體要求等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單位入庫后,招標人將根據(jù)實際生產需要,在購買相應批次產品及其配件時,通過比選競價等方式在相應包組入庫供應商中選取項目供貨商。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按投標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yè)技術能力情況。
4)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shù)額罰款按照發(fā)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shù)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5)信用記錄: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招標代理機構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投標(響應)。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2.其他要求:
2.1、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一個10MWh儲能電池系統(tǒng)集成供貨業(yè)績(須磷酸鐵鋰電池,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首頁、簽字頁、供貨范圍頁及能體現(xiàn)磷酸鐵鋰電池頁面);(適用包組1)
2.2、投標人具有電池單體生產廠家出具的授權書及供貨保障函,且投標人選用的電池單體廠家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用于儲能項目的銷售業(yè)績≥3GWh(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首頁、簽字頁、供貨范圍頁及能體現(xiàn)磷酸鐵鋰電池頁面);(適用包組1)
2.3、電池單體容量>250Ah;(適用包組1)
2.4、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電池單體、電池模塊型式實驗報告;(適用包組1)
2.5、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累計不低于100MW供貨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首頁、簽字頁、供貨范圍頁);(適用包組2)
三、獲取招標文件
供應商應當在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按項目領購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備注:投標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招標文件,須先進行供應商登記注冊并辦理備案,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聯(lián)系人: 張濤
電 話: 13261169391(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