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消息,歐盟27國的財政部長近日在歐盟經濟與金融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通過了歐盟理事會輪值主席國法國遞交的碳邊境調節(jié)機制提案,將基于碳含量向進口商品征稅,計劃明年啟動實施,2026年全面執(zhí)行。這是全球首個正式推行的碳關稅(本質為碳稅——編者注)政策,備受多方關注。
事實上,碳稅在我國并非新概念。從10多年前主管部門及能源、財稅等關聯(lián)行業(yè)展開研究,到去年10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fā)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提出“研究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圍繞碳稅的討論持續(xù)不斷。究竟要不要征收碳稅?如何征收?如果開征,影響幾何?記者就這些熱點問題進行了采訪。
可對碳市場形成有益補充
碳稅以二氧化碳排放量為征收對象,主要針對大量使用化石燃料的行業(yè),諸如煤電、石化化工、鋼鐵等。與我國正在實施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一樣,二者均是重要的碳減排工具。
那么,我國為何優(yōu)先選擇碳市場而不是碳稅?
一位參與全國碳市場設計的人士向記者解釋,碳稅相當于政府設定稅率、確定碳價,由市場決定減排量,碳市場則相反。在理想條件下,二者就像硬幣的兩面,可以形成統(tǒng)一效果。但考慮到發(fā)展階段、排放結構、市場條件等現(xiàn)實問題,現(xiàn)階段碳市場更加可行,開征碳稅卻面臨多重不確定性。未來二者可能結合,而不是簡單的替代關系,由碳稅對碳市場形成有益補充。
“碳稅也是國際上廣泛采用的一種市場化碳減排手段,通過增加碳排放成本,倒逼高碳企業(yè)使用更多清潔能源,主動減排。”中國人民大學環(huán)境學院副院長龐軍表示,雖然全國碳市場將逐步納入更多行業(yè),但從當前設定來看,年度排放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yè)才進入。“很多沒達到這一門檻的中小企業(yè)怎么處理?碳稅覆蓋范圍更廣、方式更靈活,可以納入那些排放量較低但也需要實施減排管理的企業(yè)。盡管相關政策尚未落地,但相關研究一直沒停過。”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由九三學社提交的《關于盡快研究開征碳稅的提案》也提出,“未來石化、化工等行業(yè)逐步納入全國碳交易,但全面鋪開的碳市場也只能覆蓋我國50%的碳排放量。碳市場存在碳價低、流動性不足等問題,可通過開征碳稅強化降碳行為的激勵效果。”
“企業(yè)要認識到大規(guī)模減排的責任”
對于排放企業(yè)而言,碳稅影響幾何?
上述提案表示,歐盟將電力、鋼鐵、水泥、鋁和化肥作為首批征收碳邊境調節(jié)稅的行業(yè),如果歐盟將碳市場覆蓋的所有行業(yè)全部納入,“將影響到我國對歐盟出口額約2800億元人民幣左右,占我國對歐盟出口總額的12%。”這也是該提案呼吁我國盡快研究開征碳稅的主要原因:在促進企業(yè)減排的同時,使得相應稅收留在國內。
南方電網能源發(fā)展研究院能源戰(zhàn)略與政策研究所所長陳政提出,目前我國對歐盟出口的主要產品包括汽車、太陽能光伏板、機電產品等,初期與歐盟碳稅的關聯(lián)性看似不大,但啟動征收相當于打開了一個口子,長遠來看很可能對我國相關產業(yè)的國際競爭優(yōu)勢形成重大影響。“比如,我國噸鋼生產大約排放2噸溫室氣體。在完全取消免費配額情景下,參照當前中歐碳價水平差異,實施碳稅機制后,我國出口鋼材預計將支付約700元/噸的碳排放費用,比國內噸鋼利潤水平高出約4成。隨著納入行業(yè)的增加,碳稅影響將進一步擴大。當前,應加快完善我國相關碳核查認證體系,加強減碳零碳負碳技術創(chuàng)新攻關,這既是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zhàn)略的需要,也是主動應對碳關稅機制,獲取國際競爭優(yōu)勢的形勢要求。”
“碳稅不是為了收稅而收稅,而是向社會傳遞一種減排的邊際成本理念,以此助推低碳轉型。”上述人士進一步稱,除了看得見的國際影響,暫未在我國啟動的碳稅也有隱形成本。“因為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哪怕現(xiàn)階段沒有征收,這部分成本也是客觀存在的。企業(yè)要認識到大規(guī)模減排的責任,盡早將這部分成本納入投資決策、排放管理,并制定符合自身需要的減排規(guī)劃。”
啟動征收不宜操之過急
在肯定碳稅效果的同時,多位專家一致表示,啟動征收碳稅需謹慎。
“碳稅政策見效快、執(zhí)行成本低,而且具備較成熟的稅務管理基礎??梢坏╅_始征稅,化石能源生產及高碳排放企業(yè)首先受到影響。”龐軍表示,在可再生能源尚未實現(xiàn)根本替代的情況下,我國對化石能源的依賴程度依然較高,部分企業(yè)及其產品仍有存在必要。而目前,諸如碳捕捉與封存等減排技術并未實現(xiàn)大規(guī)模、低成本應用,企業(yè)多排放意味著多交稅。
“短期內控排企業(yè)能否承受這部分‘額外’支出?如果不能,會不會影響產品供應或價格,引發(fā)市場波動?可能產生的一系列連鎖反應都要充分考慮,先立后破。”龐軍進一步表示。
陳政認為,碳稅制度本身雖然不復雜,但真正平穩(wěn)、有效落地并非易事。“稅率設定是一個關鍵問題。稅率過高,可能會過度擠壓相關排放企業(yè),過于寬松又達不到預期減排效果。既然是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碳稅制度還要與碳排放核算體系相銜接,推行過程復雜,不宜操之過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