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fā)布《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單》,其中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用鋰離子電池系統(tǒng)列入清單,具體包含蓄電池模塊、容器、蓋、冷卻系統(tǒng)、管理系統(tǒng)等,比能量≥80Wh/kg。詳情如下: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單
經(jīng)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單,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1〕7號)中的相關商品,延長排除期限,自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11月30日,繼續(xù)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發(fā)布日期:2022年04月15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2〕4號
根據(jù)《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1〕7號),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單將于2022年4月16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相關商品延長排除期限?,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11月30日,對附件所列商品,繼續(xù)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附件: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單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