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30日引述消息人士報道,日本政府將推進完善相關法律,以允許在專屬經濟區(qū)(EEZ)內設置海上風力發(fā)電設備。目前,日本風力發(fā)電僅限于本國領土和領海內。
報道稱,日本政府力爭2050年實現“去碳化社會”,同時面對能源危機,有意增加在日本國內可生產電源的選項。日本擁有廣大海域,將以此為背景擴充海上風電。
報道指出,日政府力爭盡快完善法律,但也有觀點認為實際投入運轉需要10年以上。政府內部除制定新法外,也有修改《可再生能源海域利用法》等方案,內閣府負責人表示“正在探討”。
報道稱,規(guī)定海洋權利與利用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保障EEZ內他國航行自由,但也規(guī)定沿海國家擁有能源生產等“主權權利”。
為實施EEZ內海上風電,日本政府去年成立了主要討論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一致性等國際法課題的研討會,與專家等推進探討。結論是政府認為若完善國內法律,則可在EEZ內設置海上風電設備。
報道稱,日本政府目前通過《可再生能源海域利用法》,在領海內劃設海上風電促進區(qū)域,為陸續(xù)設置推進籌備工作。民間企業(yè)與相關團體等提出了希望將設置海域擴大至EEZ。
海上風電被視為普及可再生能源的“王牌”,日政府提出到2040年引入3000萬至4500萬千瓦(相當于約45座核電機組)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