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韓國技術與標準院發(fā)布2023-0027公告,發(fā)布儲能電池新標準KC 62619。對比2019版KC 62619,新版的變化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術語定義和國際標準對齊;適用范圍擴大,移動式儲能設備納入管控,更明確指出便攜式戶外儲能電源也在范圍內;適用范圍修改為500Wh以上300kWh以下;章節(jié)補充電池系統(tǒng)設計的要求;增加系統(tǒng)鎖的要求;增加EMC的要求;增加通過激光觸發(fā)熱失控的熱蔓延測試程序。
對比國際標IEC62619:2022,新版KC 62619的差異體現在:覆蓋范圍:國際標準中,適用范圍是工業(yè)用電池;而KC 62619:2022明確其范圍適用于儲能電池,并明確了移動/固定式儲能電池、露營用電源、移動式電動汽車充電器屬于標準范圍。樣品數量要求:在第6.2條中,IEC標準對樣品數量要求是R(R為1個或以上);而新版KC 62619中,電芯每項測試需要3個樣品,電池系統(tǒng)需要1個樣品。
同時,新版KC 62619增加了附錄E內容,針對5kWh以下的電池系統(tǒng)細化了評估方式。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舊版KC 62619標準將會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