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12月22日,歐盟理事會通過書面程序,正式通過延長三項應對能源危機的緊急措施條例。
此前,歐盟成員國能源部長12月19日達成政治協(xié)議,同意將三項應對能源危機的緊急措施期限延長一年,以防范可能出現(xiàn)的能源價格沖擊。
該三項緊急法規(guī)是去年歐盟為應對俄烏沖突而采取的,旨在加快可再生能源部署,保護歐盟公民免受能源價格過高的影響。歐盟成員國能源部長認為,由于歐盟天然氣供應安全風險持續(xù)存在,為了防止市場波動和天然氣價格過高,因此需要延長該緊急措施。